年,小城似一夜间开始流行骑单车。
夫想送儿子一辆,闲聊中得知他也有意送自己一辆,我便邀他同去市里购买。
一路聊天才知道,原来他早已在本地的跑马选手中小有名气,多次在一些跑马赛事中拿奖。
说及跑马,他就像打了鸡血一样精神抖擞。
小眼睛里发出了蓝宝石一样的光,晶晶发亮。
说话也不磕巴了,动情处还夹带着手势。
夫有个优点,爱说话,爱夸人。
但夫也不是虚夸。
凡他认为自己难以做到别人坚持下来做到的,必是真心佩服。
俩人聊得热火朝天,就像他俩是同事,我成了陌生人。
夫郑重地说:咱们这儿有马拉松协会吗?你可以成立一个。
他得意地拉长了音说:早——就有了,我就是队长,谁当队长,成绩说话呢!
也不是随便当呢!
夫直夸他了不起。
看夫这样感兴趣。
小沫也是难有机会畅谈自己取得这些成绩,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。
绘声绘色得,与夫讲开了他参加马拉松的一些趣事。
说话声又大又清晰,浑身散发着自信得光芒。
和单位里的那个判若两人。
那时的夫才三十多岁,一顿饭能吃下一头牛,睡觉用拧才能醒。
锻炼身体,好像于自己那是若干年以后的事儿。
或是根本于己不相干的事儿。
一晃十年过去了。
十年的小树长成了参天大树,十年的俊朗青年却便成了肥甘厚腻得大腹便便。
当年能吃能睡的夫,现在凌晨两点醒来是常事儿,稍多吃一点儿,就肠胃不适。
当年茂密如麦草的一头黑发,如今头顶露着两块光秃秃的‘’猴屁股‘’,泛着油光。
稍有风吹草动就得裹得严严实实。
可十年时光这把杀猪刀,在日日坚持锻炼的人面前,却失了锋刃。
小沫和十年前并无多少变化,岁月在他身上几乎没有留下痕迹。
头发乌黑,容光焕发,三九天穿的也无臃肿之态。
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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